國立雲林科技大學107學年度第1學期
「服務學習」課程修課須知
107.4.11
一、課程規劃:
- 課程依據:國立雲林科技大學服務學習課程實施規定
- 執行單位:學務處/服務學習組
- 學分數:校定必修,一學年,零學分。
- 實施對象:日間部四技新生、轉學生、重修生。
- 課程目的:讓學生於服務過程中學習「守時、態度、責任、同理心及團隊合作」的精神,從「做中學」培養良好品格及愛校盡責之價值觀。
- 課程實施:上、下學期實施,每學期36小時,未完成者須於二上逐學期重修(系統自動匯入修課名單)至及格始得畢業。
- 服務內容:參與服務學習組審核通過之服務活動,如環境維護、活動協助、事務性服務及社團服務等(僅限服務學習系統公告之服務活動)。
二、課程安排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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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期 階段 |
上學期 |
下學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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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容 |
時數 |
內容 |
時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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準備 |
1.服學講座(期初二週) |
4 |
志工特殊訓練課程 (實體8hr+線上4hr) |
1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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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志工基礎訓練課程 (臺北e大線上課程) |
1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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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務 |
服務實作 |
16 |
服務實作 |
2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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反思及 慶賀 |
服務心得 |
4 |
服務心得 |
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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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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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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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6 |
註:1.曾參加志工訓練者得檢具研習證書或志願服務紀錄冊,於10/12(五)前向服學組申請抵免志工訓練時數。
2.完成特殊訓練12小時者,本組主動核發志工特殊訓證明書。如已完成志工基礎訓練及特殊訓練(各12小時)者,得向本組申請核發志願服務紀錄冊。
3.上學期抵志工基礎訓練課程,下學期抵志工特殊訓練課程,上下學期不可互相抵免。
- (一)準備階段
- 服務學習講座資訊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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週次 |
場次 |
日期 |
主講者及講題 |
地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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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週
(須擇1場出席) |
1 |
107年9月11日(二) 18:00~20:00 |
黃仁祈園長 耕水小子社會企業 講題:一堂選修的必修課 |
大禮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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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107年9月13日(四) 18:00~20:00 |
雲科大第五屆國際志工 講題:泰北服務分享會 |
大禮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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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週
(須擇1場出席) |
3 |
107年9月18日(二) 18:00~20:00 |
徐韻婷護理師 馬紹爾群島共和國台灣衛生中心 講題:跨『馬』步-心服行服練功夫 |
大禮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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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
107年9月20日(四) 18:00~20:00 |
張敬業執行長 鹿港囝仔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講題:地方的創造與再生- 返鄉青年的想像與實踐 |
大禮堂 |
(1)各系服學生 (含新生、重修生及轉學生)每週須擇1場出席,共需參加2場,每場認列課程時數2小時,18:10後即不得入場,請參與者提早入場。
- 報名時間:自8月20日(一)起至9月7日(五)止。
- 報名網址:本校首頁/行政單位/學務處/服務學習組/活動報名。
★如果少參加1場講座則需補服務時數2小時,故服務時數由16小時變為18小時,依此類推。
- 志工基礎訓練課程
(1)請於10月12日(五)前至臺北e大數位學習網完成『志工基礎教育訓練8小時版』線上課程(建議使用IE瀏覽器),且須通過線上測驗,並列印出學習證明書交給各班「服學課程TA」送回服學組登錄。
★逾期或未完成者,服務時數需再增加12小時
(2)臺北e大數位學習網網址:https://elearning.taipei.gov.tw/
★系統註冊時,姓名一定要填完整中文姓名(勿用暱稱),否則無法認列時數。
(3)操作手冊:請至首頁/行政單位/學務處/服務學習組/表單下載/下載
(4)志工基礎訓練課程需全程參與,僅參與部分課程者,時數無法採計。
(二)服務階段(採線上申請)
(1)服務申請流程:
- 報名網址:單一入口/學務資訊系統/服務學習系統
(※操作手冊及影音檔請至學務處/服學組/表單下載/下載) - 報名時間:9月17日(一)至10月5日(五)止(第2~4週)
- 報名注意事項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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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務類型 |
說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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類型A |
活動需求時數/人≥16小時(上學期)或20小時(下學期),經錄取後,不得再報此類型活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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類型B |
活動需求時數/人<16小時(上學期)或20小時(下學期),錄取後得重覆報此類型活動 |
- 服務時間:自9月17日(一)至12月28日(五)止(第2~16週)
(3)服務內容:參與服學組審核通過之服務活動,如環境維護、活動協助及社團服務、事務性活動等(僅限服務學習系統公告之服務活動)。
※社團服務:各社團需先向課指組提出具服務性質的活動計畫,經課指組及服學組審核通過才得列為本課程之服務活動。
(4)時數認證流程:
- 每次服務時須於服務簽到表上簽到及簽退
- 服學生每月30日前須至服務學習系統上登錄該月服務時數
- 督導於次月5日前至服務學習系統上審核該生服務時數,並於期末送回服務簽到表
(三)反思及慶賀
- 12月21日(五)前繳交服務心得報告1篇(認列4小時),未繳交者或抄襲者,成績以不及格論。
三、成績考核:
1.依規定完成課程時數及繳交服務心得報告者,成績評定為「通過」,未達成者,則評定為「不通過」。
2.服務時數當學期結算,不得累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