篩檢資格,應符合: 1. 衛生局(所)匡列自主健康管理及自我健康監測者 2. 曾經到確診個案活動之足跡範圍且出現COVID-19相關症狀者 注意事項: 1. 如出現症狀,務必主動通知學務處衛生教育組05-5524106/校安中心0937-651657 2. 攜帶身分證、健保卡 3. 不得搭乘大眾交通運輸工具 附件一(點我下載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