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0-1 新生學雜費減免8/16起申請
1. 申請期間:110年8月16日(一)至9月6日(一)止
2. 減免類別:原住民、軍公教遺族子女、身障類、(中)低收入戶、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
3. 線上申請系統:【單一入口網】─【總務資訊系統】─【學雜費減免】
4. 繳驗紙本資料:由系統印出申請書後,於申請日起3日內或截止日前,備妥各該相關證件(寄)送達行政中心1樓學務處生活輔導組審核。
5. (中)低收入戶、特殊境遇家庭證件時效屆滿須重新換發者,請務必於申請期間做線上申請並印出申請表,俟新證件取得後,再併同申請表一起繳驗。
6. 提醒:戶籍謄本可就近於斗六戶政事務所申請。
7. 相關規定及注意事項請詳閱:學務處/助學措施/學雜費減免
注意事項:
1.註冊繳費單已減免後再繳費或辦理貸款。
2. 研究生(非全額減免身分者)、大學部延修生因尚有課程加退選,故申請後請先繳費(或助貸),開學後將依下列身分補辦退費:
(1)就貸生─繳還銀行
(2)一般生─匯款帳戶(請至出納組建檔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