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5月20日,針對4月20日至5月19日曾前往COVID-19傳播高風險地區之民眾發送疫情警示簡訊,內容如下: [疫情警示]如您於4/20至5/19間曾前往COVID-19傳播高風險地區,且之後曾有發燒、呼吸道症狀、腹瀉或嗅、味覺異常等疑似症狀,請儘速聯絡您現居地方衛生機關安排評估採檢。 為降低校園防疫風險,若有收到指揮中心發送疫情警示簡訊,應主動通報學務處衛生教育組05-5524106/校安中心0937-651657,並遵循防疫相關措施。 附件一(點我下載)附件二(點我下載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