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校補助110年度第一梯次學生出國研習, 將於109年11月2日開始受理申請。
一、申請期限:109年11月2日至11月25日止, 逾期恕不受理。
二、申請應具資格條件:
受理預定於110年1月至6月出國從事補助要點第二點所示研修活 動之申請案。
須符合下列條件,始得提出申請:
(一)團隊人數至少須有本校大學部學生5人或研究生2人。(二)出國研習期間應至少7天。(三)已取得擬前往國外學校、機構或企業之同意文件。(四)注意事項:
本校學生在其就讀之學制期間以補助一次為限,不得重複提出補助申請。 同一出國研習計畫或申請補助事由,不得重複向本校其他單位申請補助。 經核定補助之研習計畫案,若執行完畢時,已畢業而不具本校在學學生資格者,不予補助。
三、申請程序及應附表件:
申請單位應備齊下列文件,送所屬系所初審通過後,
由系所於申請受理期限內彙整,移送國際事務處。
(一) 申請表。(二) 出國研習計畫書。(三) 申請補助學生名冊。(四) 學生家長或監護人同意書。(五) 受訪單位同意文件影印本。(六) 注意事項:學生不得個別提出申請,申請案須由申請單位(團隊)以書面「申請表」提出後經所屬系所初審, 由系所彙整初審合格案件依類別填妥彙整表, 再移送國際事務處提報本校國際事務審議小組甄審。
四、公佈核定結果時間:109年12月底。
五、本校學生出國研習補助要點及其各項表件格式如附件,
並張貼於國際事務處網站「獎助學金申請/學生/ 補助學生出國研習」,請自行上網詳閱相關訊息或下載運用。
六、聯絡方式:國際事務處李小姐 分機2381,This email address is being protected from spambots. You need JavaScript enabled to view it.。
國際事務處 謹啟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