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辦理時間、流程:
(一)完成銀行對保:112.1.16(一)-112.2.17(五)
(二)繳申請書(學校聯):112.2.20 (一)前送至學務處生活輔導組
(提醒:逾期未繳交,視為未完成繳費,將依學則未完成註冊規定勒令退學)
申請書可掛號郵寄至:640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三段123號,信封署名「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學務處生活輔導組收 (申請就學貸款)」
二、碩、博士研究生如果有申貸「學分費」需求,請一次貸足,開學後不接受補貸;欲提高貸款額度可洽學校總務處出納組(05-5524163)
三、住宿保證金1800元、語言實習費550元禁止貸款,學期中會補開立「助貸不足補繳單」(屆時於臺銀學雜費入口網下載)簡訊通知繳納。
四、書籍費、外宿費及生活費撥款時程較晚(開學將近3個月後),急需用者,可填寫本校借支申請書如附件,並於112.3.1 (三)前連同所需資料送學務處生活輔導組辦理。(郵寄者亦須當日寄達)
五、學校受理單位:學務處生活輔導組(行政中心1樓)
※其餘規定詳見「學務處/服務項目/就學貸款」或洽學務處生輔組就貸經辦張先生(專線05-5524082)